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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李某
来信时间:2023-4-24
主要诉求: 反映本组原组长将13户耕地地力补贴款故意分给在家的3户,外出的10户就没有造册,2013年才重新造册发放。现要求补发2009至2012年耕地地力补贴。
答复单位:新河镇政府
答复时间:2023-5-4
处理意见:经查信访人李某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反映原组长故意将13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给在家的3户情况不属实,反映“外出的10户没有造册,2013年才重新造册发放”的信访事项情况属实。①经查,2009年至2012年时任组长胡代华按照“谁种田谁受益”政策将农户种植情况(实际种地农户为胡代华、雷秀德、唐冬元三户)登记造册耕地补贴并打卡到3户,其余外出的10户组民没有发放。2013年起耕地补贴发放对象为13户。②4月28日上午副书记王祯宇、纪委书记唐浩峰组织新力组全体户主代表在村部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全体户主同意从组内其他收益中出资,按照全面耕种面积,以70元/亩的标准平均分配至各户共12600元。③信访人李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于5月4日签订了停访息诉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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