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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放活商品林经营权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李小宁)近日,常宁市在营商环境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强化了合同规范化管理,并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经营权。这一举措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常宁市主管部门和农村产权交易部门加强指导,参照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承包和流转集体林地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林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集体林地,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常宁市放活商品林经营权。赋予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更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完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集体人工用材林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政策。规模化林业经营单位可单独编制科学可行的森林经营方案,实行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林木采伐与森林经营管理制度。这一改革措施将有助于提高林业生产经营效率,促进林地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常宁市还积极促进林权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经营,采取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集中连片流转林地。这一举措将有助于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地方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常宁市通过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放活商品林经营权和促进林权流转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了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竞争力。这将有助于推动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一审:杨露 二审:刘乐 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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