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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个人社保  
信件内容  

本人目前在广州工作,在公司交了五险一金,请问在户籍地还用交个人社保吗?如果在户籍地也交了一份社保,退休以后是怎么算的?

 
办件编号   202404078907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答复单位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答复内容  

聂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外省已缴纳社保,户籍地就不需要再重复缴纳社保。如已多地缴纳社保,待退休时可将多地缴纳的社保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办理退休,重复缴纳的部分需要退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