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18来源:市委巡察办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2024年1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专题部署会,要求班子成员和各室各所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针对反馈问题,逐条分析,分解责任,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化、销号制整改,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整改材料收集、统筹和整改进度督报,集中人员、形成合力,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统筹有人管、推进有人抓、落实有人干。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建立分级联络机制,强化推进调度、督查督办、追责问责、效果评价。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3次、巡察整改情况调度会2次、巡察整改调研会1次。对市市场服务中心的巡察整改,坚持接收即接转,同步调度、同步督导、同步推进。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对党组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全面监督、全面检查,全力拧紧闭环链条,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法办案纪律规范等制度,并结合局行风建设工作,对局机关及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实效体现在具体行动和发展实绩上来。
截至7月31日,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其中局机关13个、市场服务中心8个)已完成整改20个,基本完成1个,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
二、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由班子成员轮流到各支部领学有关理论知识;二是2月以来,各支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考试;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等载体,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思想教育走深走实;四是强化以案促改,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5月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五是各支部参照《2024年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组织学习,依托学习强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等平台,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六是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四支部等学习记录已完善。七是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群英路与桃江路路段开展“衡阳群众”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禁燃政策、文明礼节,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食品药品、自建房等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
(1)药品、药械安全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常宁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注册及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2024年常宁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要点》《2024年常宁市疫苗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共检查疫苗接种单位28家,发现问题5个,检查医疗器械30家,责令整改29家,立案1起,检查12家药房,发现问题6个,立案查处5起,共处罚款4万元。二是开展药械化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听取了药械化不良反应工作汇报;3月10日组织辖区所有监测站的专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举办为期一天的培训会,200多人参加培训,大大提高了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质量。截至2024年5月11日,我市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71例,其中严重3例,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1例,其中严重0例,上报医疗器械一般不良反应79例,严重反应1例。三是2023年度我局获化妆品不良反应专项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2)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仍然存在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制定印发《常宁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食安办发〔2024〕1号)《2024年度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常食安办发〔2024〕4号)。三是5月份在全市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全市校园周边经营户35家,发现问题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有效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向学校师生及校园周边经营主体宣传反餐饮浪费、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禁止预制菜和转基因食品、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进校园等,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五是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每季度对校园周边食品进行检查,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向相关组织下发2024年度食品安全暨(校园食品安全反群腐集中整治)工作评价表,各股室按表内要求认真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局党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打分。培元小学、泉峰小学校园周边商户存在供货台账不全、索票索证不齐、无有效健康证明行为,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桃江路某文具店有“三无”产品,现场进行了扣留。
(3)打击非法集资和传销违法行为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宣传工作。分别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和6月15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期间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二是制定了《2024年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计划》,与公安、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三是开展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年关守护2024”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32家,责令整改轻微违法行为26起,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全力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对小餐饮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附近商店出售香烟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9已对雁峰食品经营店、常兴土菜馆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现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今年4月份开展“回头看”,未发现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3月20联合烟草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共对22家商店进行检查并宣传,未发现违法违规销售烟酒问题。三是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校园周边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安全健康行为。四是在学校周边、重点场所张贴违规销售烟酒宣传明白纸,筑牢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绿色屏障。
(5)全面排查整治居民自建房违规经营行为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整治行动“回头看”,出动120余人次检查180余户,对无营业执照的经营户严厉查处,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对培元小学马路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调查走访,有证照的经营户劝其搬入门面内经营,无证照的依法查处,现已整改。对老电影院路自建房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加固或搬离,商户采取了加固措施。
3.“以罚代管”,背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市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1)“以罚代管”现象较普遍,直接影响了市场监管的形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常宁市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二是开展新春集训,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执法能力,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的现象。三是经排查泉峰幼儿园问题是由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处置,局领导组织泉峰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学习《常宁市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对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人提醒谈话。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向全市各经营户发送报送年报短信,提醒未按时报送年报将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选择性执法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执法办案纪律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二是梳理2021年以来药品案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廉政教育,树立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并重的思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对药品监管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今年在药品专项行动中发现老百姓、国大、益丰、楚济堂等存在向公众赠送处方药、赠送甲类非处方药、未按要求进行药品储存问题,分别给予5000元罚款。
(3)落实执法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通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上级移送的案件线索台账,做到闭环;三是我局在查办衡阳市鑫特案件至结案时,未发现当事人存在有造成立案追诉的情形,故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检查符合刑事诉讼标准、涉嫌犯罪等案件应移尽移,震慑违法犯罪。
(4)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局《案审会审理规则》,建立案件全流程记录制度,实行闭环管理;二是明确政策法规股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存档留存,确保一案一事记录完整。
(5)实施自由裁量权不够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二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并通报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学习交流,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三是政策法规股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说明制度,规范低、中、高限自由裁量标准的选择。四是梳理类案不同罚情况。1.每个案件的办案人员对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同,导致处罚不一致;2.每个案件实际案情不同。如有的是大小不一,经营规模不一;办案人员考虑批发商与零售商在进货台账要求上不一;当事人主观认知不一,有配合调查的,有不配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可减轻、从轻处罚,导致处罚不一致;3.对处罚额度小的案件,没有上大案审会,由办案人员和分管领导决定,导致处罚不一致;4.社会上有说情风气,办案人员脱不开情面,造成案审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导致处罚不一致。
(6)擅自将罚没收入转作其他收入上缴财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执法办案纪律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严格规范罚没办案程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增强纪律意识,杜绝行政处罚的罚没款转作其他非税收入。
4.优化营商环境有待提升。
(1)落实推进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化、便利化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将流程所需资料通过便民手册等进行告知;二是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资料审核;三是精简食品经营许可资料由10项精简至5项;四是增设520和523办事窗口,为特殊群体承担“帮办、专办、代办”角色,全程办理各类注册、变更、注销和各类网上公告公示业务,促进注册登记和变更业务高效顺畅,让群众办事“只跑一次”。
(2)窗口设置不规范,未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务中心设置一个咨询窗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4月,已在520和523办事窗口增设了惠民护老窗口和咨询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最大便利。
(3)推进企业准入进度不快,市场主体培育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印章刻制服务,0.5个工作日完成印章刻制任务,确保当事人第一时间收到公章;二是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足不出户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出台配套措施,规范经营范围表述,推进信息收集共享;四是实现“只跑一次”,只需通过互联网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登记有关资料,就能领取纸质营业执照,截至7月31日,新增经营主体4378户,网办率为95%;五是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制,随时随地进行自主申请办理,实现“零见面、不出户”。五是优化营商环境一级指标——企业开办指标我局排全省40名,排衡阳市七县五区第四名。
5.对知识产权培育党组重视不够,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2月5日召开会议部署知识产权工作,要求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跟踪配套专项资金拨付情况;2024年6月18日、7月19日对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调度,已向市财政申请拨付。2024年6月4日向常宁市隆源铜业有限公司拨付10万元,向常宁市福宏弹簧有限公司拨付13.2万元,向湖南金翼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拨付10万元,向常宁奔立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拨付5万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落实主体责任不够。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行风建设。深入实施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排查整治各类作风问题,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人员廉洁建设管理办法》“三个一律”规定(在办理证照和企业年报过程中,本局干部职工一律不代办、一律不收费、一律不设卡)、“两个不得”规定(在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不得以罚代管、不得以收代罚);三是加大党纪学习教育的统筹力度,要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四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五是2024年1月22日,开展中层干部党风廉政集中谈话,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强化廉洁意识。
(2)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深入基层不够,对二级机构缺乏监管,局班子成员对各自联系的乡镇监管所联合支部督查不力,仅注重业务工作,坐镇指挥弱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每月下乡2次深入基层指导业务工作同时,也检查党建工作,做到两手抓两过硬。二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分管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到党支部上党课,与支部党员畅谈思想、交流研讨,及时掌握基层同志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化解问题。
(3)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1名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所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落实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会议制度。明确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并将该内容纳入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范畴。2024年4月21日和6月19日,已分别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就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新形势新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并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三是组织舆情形势专题分析。4月份,局党组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分析研讨,通报了省内外3起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处理情况,集中学习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经验,总结梳理了2023年以来常宁市场监管系统舆情线索处理情况,分析了我局当前舆情线索特点和处置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就做好下一步舆情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长期坚持。
7.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管理有缺陷。
(1)“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有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已重新对常宁市检测中心实验室装修、西岭所办公室装修进行集体讨论,认为属于工作需要,予以列支;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和流程,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日常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健全采购制度。并长期坚持。
(2)财务管理越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消费者委员会和个私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在业务上接受我局指导,目前消费者委员会无专业财务人员,为统筹协调群体组织稳定运行,保障财务资产公开公正合理运用,减少不必要支出,规避财务造假、挪用资金行为,采取由我局财务股室指导各项支出。
8.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不到位问题,执行有偏差
(1)无公函接待、虚开公函接待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账联审会签流程和审批程序,严格按公务接待要求报账;二是对相关工作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谈话;三是强化后勤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及时收集接待公函,切实做到无公函不接待。
(2)违反公车管理办法,在平台外租用私车问题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次数距离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规定,加强财务报账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报账票据一律退回;二是严格按照公车派遣制度,严格落实审批程序。三是我局设有23个派出机构,距城区最远乡镇50多公里,公车编制10台,实际运行公车仅3台,由于财政紧张目前根本无法申购新车,我局加强对3台公车管理,根据轻重缓急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发挥3台公车作用。
(3)超职责范围超比例表彰先进党支部和发放奖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先进支部奖金10500元已造表但未发放,我局立行立改已停止该笔奖金的发放。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党支部表彰,严格控制先进比例,确保不超标。
(4)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决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违规发放的资金上缴到常宁市监察委员会涉案资金专户。二是要求机关纪委加强与科技和财务股对接,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9.局党组对各所联合支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一片白”,“三会一课”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荫田监管所联合支部、官岭监管所联合支部、洋泉监管所联合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业务培训;三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提高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质量;四是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业务,实行党建“两手抓”,做到“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必检,确保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到位、台账资料记录整理到位。五是对原官岭监管所联合支部书记、所长调离工作岗位,免去其支部书记职务。现各党支部重业务工作、轻思想政治教育,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脱节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支部书记责任进一步压实。
10.党员发展不严肃,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水口山监管所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约谈;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员发展工作,对发展党员存档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2024年2月19日,开展党建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党员发展工作、换届选举等党建工作展开指导,此次培训加深了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认识,提升了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确保了发展党员程序严谨;四是泉峰私营企业联合一支部党员彭某2016年2月1日向泉峰私营企业联合一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当年没有作为积极分子发展,经过两年培养考察,2018年8月1日再次向泉峰私营企业联合一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培养为积极分子,因此造成误会。四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对各私营企业党支部的支部活动记录簿、发展党员记录簿等进行检查,存在主题党日活动没照片,党支部工作计划没结合实际等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11.党费管理较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醒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二是认真核查,及时追缴。巡察反馈指出的少交、漏交党费已全部追缴到位。三是严肃追责问责。2023年12月12日市纪委针对党费收缴管理混乱的问题,已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12.党内生活不认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局主要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谈心谈话,向全局下发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通知,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与指导,明确选举纪律,规范选举流程,组织会前学习,确保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举一反三、抓细抓实选举的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织选举程序。四是2024年5月“万雁下乡”工作完成,周某不再担任常宁市蓬塘乡平洲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回到柏坊监管所工作,党组织关系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转回到原单位,2024年7月我局收到周某党组织关系转接申请,鉴于该同志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在驻村工作中被市委驻村办评为先进个人,其身份和能力都已符合支部书记条件。
(四)检查落实人大专项评议、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13.对上轮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上轮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长效机制坚持情况,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对选人用人、混编混岗、“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形成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选人用人方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2023年混编混岗方面,今年招考了8名公务员,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公”经费支出方面,制定了《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务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次数距离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实施细则》。已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并长期坚持。
二、常宁市市场服务中心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1)重安排轻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明确中心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市场服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增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的重要性。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巡察整改督查组不定期对市场服务中心开展督导。三是修订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3月26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总结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5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会,推动市场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和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市场服务中心张某2022年因冒用身份证被常宁市公安局处罚,目前为止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该案线索已向纪检监察组及主管局汇报,目前纪检监察组与市公安局交接案情,将按程序处理到位,暂无处理结果。
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1)停薪留职未经主管领导审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常办发〔2018〕28号文件第二项第二条第二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和竞聘上岗造成的分流人员,经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批,可以实行停薪留职。原已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的分流人员按停薪留职办法处理,未签订协议的按擅自离岗办法处理。单位进行工作调整,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予以辞退”,在市场服务中心收入低,经费严重不足,人员基本待遇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严格按程序办理自愿停薪留职人员的各项手续,并签订合同。二是进一步规范停薪留职手续办理程序,未通过审批擅自离岗,按照要求予以辞退。三是加强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随时了解停薪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动态。
(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津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市优秀党员津补贴发放标准,除8000元是按标准发放不需清缴之外,其余共清退6人每人500元,合计3000元,已缴纳到市纪委涉案资金专户。
(3)超标准列支体检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工会经费支出的管理,一律实行“一支笔”审批。2020年市场服务中心作为疫情防控责任单位,一直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全体干部职工没有进行体检,2021年11月中旬市场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常宁市康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体检,费用为850元/人(此费用为2020年与2021年两年的总体检费),根据《2020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定期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科级及以下健康检查的费用标准为523元,体检费超标准312元/人,共超标准29640元,但未超过2021与2021两年的总体检费标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4.存在“做”党建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约谈,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业务培训;三是由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的支部活动记录簿等进行查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对市场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整,4月底前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流程和注意事项,选举市市场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书记,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已批复。
5.党务没有公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由局机关党委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市场服务中心支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现已对党务工作进行了公开。
6.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9日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业务培训,加深了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认识,提升了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二是2024年6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就接收肖某为中共预备党员重新进行了补充发言表态;三是对时任机关支部书记、支委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
7.市场服务中心存在“先有工作后上班”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肖某档案出生时间为1982年12月,劳动局于1998年1月批复同意招全民合同制工人,1998年1月招工时属于未满十六周岁办理了招工手续,经人社部门相关股室重新核定,认定参加工作时间为1998年12月。
8.未开展党费收缴清查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等党内法规。2023年,由于工资套改方面有部分人没有落实到位,工资基数与实际有差异,导致党费标准不足额,现已补交党费520元到中国共产党常宁市委员会党费专户。二是严肃党费收缴纪律,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采取会议提醒、电话告知等形式督促其按要求交纳党费,对仍不交纳党费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调查处理;三是指定党务工作者按月更新党费交纳等其他需及时更新的内容。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推动局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执行落实到位。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和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顽疾”“痼疾”作为重要抓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还需长期推进的工作,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制度执行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与市场监管三年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持责任导向,坚持干事导向,强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巡察整改落实机制,真正做到用整改实际成效不断开创市监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7240039,通讯地址: 常宁市环城西路213号;邮政编码: 421500 ;电子邮箱:28016337@qq.com 。
中共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