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市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02-19来源: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傅文辉

2月18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召集各归口监督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在市委统战部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常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就我市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刘达祥在中共常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邹雄杰在中共常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关于严明纪律要求保证全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重申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通知》。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机构改革纪律要求,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欧阳德民强调,各归口监督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市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融入到工作思路中,落实到工作措施中,体现在工作成效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6项纪律20个严禁”、“九不准”纪律要求推进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对上报的数据要按时按质上报,不准出现漏报、瞒报或不报等现象,对上报的情况,纪检监察组将进行抽查核实,对没有按要求上报的单位,视情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傅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