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告》出台的背景:
保障供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营造公平公正的供用电环境,实行用电同网同价,彻底解决特殊电价历史遗留问题。
二、《通告》发布的依据:
发布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严禁各种形式的窃电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擅自接线用电、绕过计量装置用电、使用窃电装置用电及其他窃电行为。
(二)严禁借历史遗留问题拒交电费。要妥善解决涉电历史遗留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电价优惠或擅自提高电价。
(三)严禁危害或破坏电力设施。
(四)大力优化电网建设环境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六)设立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7220115或95598。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