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通知》的背景和意义:
为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工作要求,更新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现将更新后的《常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予以公布。
二、《通知》的工作原则:
各乡镇(街道)是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要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开发、利用、节约和达标建设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对《名录》内的水源地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三、《通知》的要求:
采取水资源调度、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达到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要求,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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