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出台的背景: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2022年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22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我市要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应急启动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结合近几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经验成果,编制了《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预案》发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深入打好重点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重点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十大部分。具体包括:
第一部分“总则”。对预案就编制目的、预案的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进行了解释,制定了应急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机构”。确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统一协调指挥,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责。组建4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开展应急工作。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依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订并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及减排措施,指导企业制定厂区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监测与预警”。划定预警分级,对预警启动、变更、解除做出了规定。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天气下需响应的各种减排措施。
第六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了与周边县(市)区应急联动的协作方式、要求。
第七部分“总结评估”。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的总结、评估时间,总结形式及相关内容。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对组织机构、人员、应急监测、通信等方面提出应急保障要求。
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宣传和培训计划进行了要求,并就预案报备做出规定。
第十部分“预案实施”。明确了预案实施时限。
四、《通告》实施的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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