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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司法局对《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一、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遵循合理合法、教育先行、高效便捷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实现柔性执法全方位提升,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指导意见》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创新引领,常态化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二)转变工作方式,多样化打造刚柔相济的执法风格。

(三)严格实施程序,规范化塑造文明执法语言和礼仪。

(四)完善制度机制,精细化制定柔性执法配套举措。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六)加强工作督导。

(七)加强宣传引导。

四、《指导意见》实施的时间: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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