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常宁市水利局对《关于湘江常宁段、宜水、清溪江河段禁止采砂的通告》的解读
【时间】2021年2月10日
【嘉宾】 常宁市水利局负责人:欧秋生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持续开展了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出台《通告》对确保我市境内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航道安全十分必要,特制定本《通告》。2月10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记者采访了常宁市水利局负责人,对实施《通告》进行现场解答。
【记者】《通告》的发布的依据?
常宁市水利局负责人:欧秋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8〕33号)的有关规定。
【记者】《通告》的主要内容?
常宁市水利局负责人:欧秋生
一、禁采范围。
二、禁采时间。
三、禁采规定:
1、严禁在上述河道水域从事采砂活动,采砂所用船舶、机械等设备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全部撤出,并在交通部门划定的船舶停泊区域内集中停靠,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离开船舶停泊区。
2、违反本通知规定,在我市湘江、宜水、清溪江禁采区河道采砂的,由公安、水利、交通等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违反本通告规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通告》实施的时间?
常宁市水利局负责人:欧秋生
自2021年2月10日零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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