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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宁市全面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主题】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宁市全面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嘉宾】常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彭旭大

  结合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实践,就全面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优化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圆满完成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经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11月18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记者采访了常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对《若干意见》进行现场解答。

【记者】《若干意见》的发布依据?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彭旭大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令)》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9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问题再排查再深入行动确保“应纳尽纳”的通知》,以及省、衡阳市、常宁市三级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

【记者】《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彭旭大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整合行政资源。

(三)、明确受理范围。

(四)、禁止受理情形。

(五)、守住安全底线。

(六)、优化办事流程。

(七)、加强税费征缴。

(八)、严格把握政策。

【记者】《若干意见》的其他事宜?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彭旭大

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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