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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规3月1日起实施

电动自行车乱象苦恼众人许久,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有了更严苛细致的规定!

最近就有不少人问:这个《办法》什么时候实施呢?

别急,这就告诉你!

关于《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芙蓉区交警大队民警介绍:此次新规很大的改变,就是对电动车违法驾驶员的处理流程,违法驾驶员:

先看视频→再考试→后处罚

民警介绍,目前芙蓉区已经设立了四个宣教站点,电动车违法驾驶员会在这里接受交通宣传视频教育。

除了违法驾驶的处罚流程改变,还有什么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呢?

关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材料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关于允许骑行年龄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二)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不得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五)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步行街或者其他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

(六)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

(七)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八)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

2月19日上午,长沙交警芙蓉大队联合中雅培粹学校的学生和家长志愿者们一起上路对市民进行“一盔一带”的宣教活动:

交警也希望通过“一盔一带”志愿者活动,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作为骑行者,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这样做:

一、戴头盔

相关研究表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骑乘人员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达80%以上,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71%;骑乘车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因此,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骑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事故的死亡率。

二、遵守交通信号灯

三、按正确方向行驶

四、不随意越线变道

五、按规定横过马路

六、远离大车盲区

七、按规定车道行驶

八、在停车线以内等候红灯信号

九、骑车时不使用手机

低头看手机时视野迅速变小,甚至只有正常时的5%。骑行时低头一瞬,车辆可能盲行数米。骑行不做低头族,从现在开始。

电动车正确出行攻略您get到了吗?一定要牢牢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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