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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元小区一居民在特定区域燃放鞭炮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7日,培元街道办事处培元小区一居民在特定区域燃放鞭炮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下午6时许,李某某在培元小区燃放卷纸鞭炮,被巡查人员发现。经查明,李某某违反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内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该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我也支持市委市政府禁燃禁烧这项政策。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应积极支持和响应禁燃禁烧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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