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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确定10处第五批常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1月18日下午,我市召开第五批常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会议,确定了10处第五批常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1月17日至18日,第五批常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专家评审组,到柏坊镇新柏村-前锋公社旧址、水口山镇大渔村-红军滩红军合葬墓、水口山铅锌矿防空洞、烟洲镇大泉村-泉塘湾李家老屋、荫田镇三湾村-常宁第六中学旧址等13处参评的文物点进行现场考察复核,对各文物点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质、年代和保存状况等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专家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各参评项目情况,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从文物保护单位现状、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等方面,对13处文物点逐一进行了评审论证,提出了建设性的评审意见。最后通过专家评审推荐,确定了10处第五批常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程序,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常宁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

衡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陈默,我市领导吴文明参加。(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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