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人勤春来早,万事日相催。2019年初,市人民检察院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2019年是中央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间阶段,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这一年,该院将紧紧围绕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时、势、责”,继续强化高压态势,聚焦重点,精准打击,深挖严惩各类“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实现“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自觉担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工作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令行景从,在新的起点上高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彻底消除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统一的情况,防止工作中出现消极应付的情绪。进一步落实责任,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性业务工作来抓,作为一件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院党组专题研究,检察长担负“第一责任”,总揽全局,分管院领导担负直接责任,其他院领导支持配合,全院参与。

  进一步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强调对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重拳出击,确保打稳打准打狠。严格依法办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坚决避免将符合涉黑涉恶认定条件的案件“降格”处理,防止将一般刑事案件“拔高”作黑恶案件认定。强化立案监督,对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漏掉一笔犯罪事实、不漏掉一个人。强化侦查监督,切实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强化审判监督,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院从轻判处的,只要达到偏轻程度,一律抗诉。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把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一道关。

  进一步突出破网打伞重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保护伞”联动,坚决深挖彻查保护伞。牢固树立“有黑必有伞”的理念,对于移送审查逮捕、起诉的黑恶案件,要打破“见黑不见伞”的现象。认真审查黑恶案件关系网、保护伞线索,提审讯问、集体研究时应当将是否“存在案件线索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单独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保护伞”要严审细查、及时上报、及时移送。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重点工作,对依法应当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应当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领导、把关,决定黑恶案件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均按要求提交检委会研究。落实“双提前”“四同步”“五专”等举措,强化办案力量,成立专业的办案团队,由员额检察官专司扫黑除恶工作,工作专干、案件专办。商市政法部门建立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与纪委监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进一步增强政法机关联动力。坚持黑恶案件快审快结,注重时效。严格控制变更强制措施,统一执法思想、执法尺度、执法标准,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充分履行好检察建议职能,加大调研分析力度,形成整治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加强对重大案件、典型经验的总结,展现扫黑除恶工作成果。(黄春 华蒋芬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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