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和谐,道路更宽畅 ——常宁交警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纪实

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近段时间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治,不断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努力营造文明、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安全宣传: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因为夏天天气热而私自给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5月29日下午,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小明就交通安全法知识为市电信局的工作人员“充电”。

在此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市交警大队率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队民警针对辖区近两年来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交通事故原因,通过真实案例警示每一位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在中、小学,大队民警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视频,并叮嘱他们回家要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让交通安全走进千家万户。

“要创建文明城市,首先就得对广大市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副大队长周小明表示。

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让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每天接送孙女上放学的吴女士以前骑电动车不喜欢戴安全头盔,感觉“很碍事”。大队开展免费赠送安全头盔活动后,不论天晴下雨,只要骑上电动车,吴女士就必定会戴上安全头盔。“头盔不仅是保护头部安全,而且也是文明交通的一个象征。”吴女士说。

如今的常宁市,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群众越来越多,“只要我们坚持多宣传,文明交通出行肯定会实现。”大队主要负责人的言语间充满了自信。

义务劝导:纠正市民交通陋习

“老人家,您等一下!现在还是红灯,等绿灯亮了,才可以过马路!”6月17日上午10:30左右,一位五十多岁的大伯禁不住太阳毒辣辣地烤晒,迈开步子就要过马路,被正在该处进行义务劝导的志愿者上前制止。那位大伯被太阳晒得不耐烦,呛道:“你呷(吃)饱倒(了)吧?我过甲(个)马路你啊(也)管得倒(了)?”迈开步子又要走,志愿者一把拖住他的胳膊,义正严辞地说:“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是交通违法行为,你实在不听劝导,我们就叫交警来处罚。”听说要处罚,那位大伯马上立在人行道上等侯了,直到绿灯亮起才过马路。

针对一些市民习惯于“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的陋习,市交警大队与各乡镇派出所抽调的民警、协警、“衡阳群众”、退役老兵组成交通义务劝导志愿者分队,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手执小红旗分布在城区各个路口,纠正行人不走斑马线和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机动车越过白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过马路。

市群英西路与培元路交叉路口是城区一个主要路口,来往车辆、行人多。以往,一些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喜欢越过白实线等红绿灯,这不仅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而且妨碍其他机动车正常通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自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后,该路口从早到晚都有交通义务劝导志愿者,只要一看到有不文明行为,他们就立即上前纠正。“刚开始,这些交通参与者不理解,认为是我们要求苛刻,经过反复劝导后,市民渐渐改变观念了,现在大多数人会自觉在白实线内等红绿灯。”负责该路口交通秩序的执勤人员说。

依法整治:净化交通秩序环境

“请不要在城区乱停放机动车,交警部门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乱停放的机动车会被拖走。”6月15日以来,常宁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这条通知刷了屏。

为打造文明道路交通环境,市交警大队掀起了一波又一波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高潮。白天,派出警力整治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乱停放的机动车,首先提醒驶离,拒不驶离的车辆,一律用拖车将其拖到停车场进行处罚。晚上,则在城区东风广场、宜水大桥等几个主要城区道路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对来往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吹气测试,凡涉嫌酒驾、醉驾的,坚决依法处罚到位。此外,市交警大队还联合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野蛮驾驶”整治,严厉打击城区出租车乱停乱放、货车超载、中巴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公交车占道抢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每个整治行动中,民警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车主)进行处罚的同时,还面对面宣传教育。“处罚不是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罚、教结合方式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从而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一位执勤民警表示。(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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