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办事处)动态
为贯彻落实国、省、衡阳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文件精神,7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正式进入申领阶段,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12月31日前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领。根据衡阳市人社局《关于明确衡阳市发放失业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确定为878元/月,约有12000名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补助金。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市就业服务中心主动上门与企业对接,及时宣传,发布了《申领失业补助金告知书》3000余份,对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申领方式、申领时限、注意事项、发放标准等进行详细说明,并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办理窗口,安排专人办理。
据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两个条件。本次扩大覆盖范围之后,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者本人意愿失业都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了,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不高于失业保险金的80%。此次政策调整,还延长了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退休年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等。(吴益君)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