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加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

810日,常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召开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重点围绕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了商讨,对下一步行刑衔接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发现的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其他罪名的行刑衔接移送进行商讨。认为:一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应予移送和接收。二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移送和接收。

会议对下一步行刑衔接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进一步推进行刑衔接机制落实。认真落实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行刑衔接工作的指导。督促部门强化行刑衔接意识,畅通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切实改变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协作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舆论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深挖案件线索,坚持追根溯源,突破大案要案,依法从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进一步细化行刑衔接工作措施。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中有关案件移送、线索通报、重点案件会商、涉案产品认定等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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