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常宁市公安局
负责人:罗鹏
办公地址:常宁市东一环15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编:421500
电话:0734-7221472 传真:0734-7221472
邮箱:366964646@qq.com
常宁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市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市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下发的“三定”方案(常政办发〔2015〕57号)和因工作需要新增机构的实际,市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政工室、督察大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行政审批服务股、交通警察大队;下设机构4个,分别是常宁市拘留所、常宁市看守所、森林公安局、反恐怖工作大队;派出机构26个,分别为:水口山公安分局、宜阳派出所、泉峰派出所、培元派出所、松柏派出所、白沙派出所、曲潭派出所、洋泉派出所、柏坊派出所、荫田派出所、盐湖派出所、西岭派出所、烟洲派出所、罗桥派出所、新河派出所、官岭派出所、板桥派出所、蓬塘派出所、胜桥派出所、三角塘派出所、兰江派出所、大堡派出所、庙前派出所、塔山派出所、江河派出所,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