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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对唐某掩饰隐瞒犯罪案立案侦查,该案件刑事诉讼程序已完结,根据相关法律文书,应将唐某退赔的14477元返还被害人张某6204元,陈某元8273元。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未联系上被害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湖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望上述被害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常宁市公安局,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公告日期:2025年7月15日-2026年1月15日
联系方式:李警官 19107471030(唐某案)
邮寄地址:湖南省常宁市公安局
邮 编:421500
特此公告。
常宁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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