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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密户口登记管理,彻底清查解决人口信息存在的"错、重、假"、户口应登未登、户口应销未销等问题,市局决定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着力整治人口信息存在的"错、重、假"、户口应登未登、户口应销未销等问题,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铲除积习固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制约机制,为国家战略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为公安实战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市局成立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欧文质任组长,政工室、纪委、督察、刑侦、治安、网安、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大队,由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彭运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派出所也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组,分管户政所领导亲自抓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户政管理基础性工作。
1、开展已办二代证未登记指纹信息户籍人口指纹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将省人境局统计的已办二代证未登记指纹信息户籍人口名单推送至派出所,各派出所要借出国境窗口、交警部门、执法办案场所等力量,力争全市已办二代证未登记指纹信息户籍人口的指纹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2、开展16周岁以上无法图像户籍人口图像采集工作。将省人境局统计的16周岁以上无法图像户籍人口名单推送至派出所,各派出所要组织开展图像采集专项行动,力争全市16周岁以上户籍人口图像采集率达到100%。
3、加强户政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力争全市主要户政业务档案的采集率过到100%。
4、加强数字证书使用管理。严格数字证书使用管理,落实数字证书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数字证书由民警本人使用。
(二)加强户口问题的清理整顿工作。
1、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的清理工作。将省人境局推送大数据系统内的死亡人口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进行比对,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的清理工作,解决户籍人口死亡注销不及时问题。
2、开展出生未上户人口核实登记工作。将省人境局推送大数据系统内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进行比对,开展出生未登记户口人员的清理工作,督促新生儿家人办理落户手续,解决户籍人口出生上户不及时问题。
3、加强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户口专项清理工作。以18周岁以上未换领二代证户籍人口、指纹相似户籍人口和图像相似户籍人口为重点,同时对同名同日出生人员、外省迁入人员、2009年以来成年人补录户口人员、单独立户、空挂户、单位集体户等开展专项清理,解决历史遗留的户口问题,提升户籍人口信息质量。
二是做好户口项目差错更正工作。派出所对于申请更正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户口登记项目,应立即核实、主动更正;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在纠正的同时,要赔礼道歉,积极取得群众谅解。
三是做好疑难户口排查解决工作。各派出所要对群众反映的确实应当解决又无法提供任何原始依据的各类疑难户口问题,应要求当事人和走访的知情人员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名(或按指印)确认,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实行集中会商审核后,并做好笔记,据实解决。及时办理省厅、市局交办的反映各类户口问题的来电来访件,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核实处理完毕并报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
四是开展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要对2010年批量补录人员、2012年清理无图像人员注销的户口、2017年清理疑似死亡人员注销的户口开展一次"回头看",核实是否存在"错、重、假"的户口问题。
六是做好日常户政业务核查工作。窗口民警在办理业务时要对户成人员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逻辑性差错、16周岁以上无图像、应销未销、虚、假、重等情况。工作时发现办理假户口的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部队人员等,要一律通报其主管部门,并向当地党委纪检监察部门作出专门报告。
五是开展违法违规办理户口自查自纠工作。各派出所要与局党委签订户口清理整顿责任状,凡是从事过户政业务的民警、乡镇户籍员均要局党委递交自清自查承诺书。2018年全省户口清理整顿部署以前发生的户口、身份证"错重假"问题,通过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并积极纠正错误的民警、辅警,可视情从宽处理,处理结果不影响该派出所年度评先评优;2018年全省户口清理整顿部署以后非因工作失误发生的"错重假"问题一律追责,被省厅或公安部发现的,从重处理;对发现违法买卖户口、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虚假户口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将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户口户政案(事)的调查处理。
1、深挖贩卖户口、居民身份证案(事)件线索。
各派出所要主动摸排、深挖违规办理、贩卖户口、居民身份证案(事)件线索,对工作中发现的街面和网上有卖假户口的广告,及时推送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立案侦查。
2、加大案侦办力度。严厉打击处理贩卖户口、居民身份证和骗领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人员。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内外勾结贩卖户口、居民身份证重大案件,可申请异地用警。
3、严肃查处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内部工作人员。建立户籍人口管理终身负责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和户籍人口登记管理黑名单制度,违法内部工作人员一律调离户政管理岗位,终身不得从事户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安部规定的"四个一律"政策: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是违反规定安排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协管人员直接办理户口业务,对协管员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派出所主要领导责任;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嫌违规办理的户口找不到档案材料、责任主体不明的,要倒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监管机制建设。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要加强户籍管理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户口审批流程管理和业务监管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各派出所要认真落实在办理16周岁以上无图像人员各类户口业务时,必须采集其图像信息的要求;对于省外迁入的,必须履行将迁入人员相片与其在外省历史相片进行比对核实的环节,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同时,各派出所要加强实有人口系统监管功能的应用,执行已嵌入有关业务系统的人像比对功能,落实对各类户口登记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等业务进行实时监管的措施。
四、阶段安排
(一)深入整治阶段(2019年8月至10月)。各派出所要认真落实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相关专项清理及自查自纠工作。着重开展人口信息系统数据检查分析、核实纠正。对人口信息系统数据逐户检查核对,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充分发动乡(镇)、村、组干部参与,开展人口信息系统数据检查工作。对核对无差错户的由户主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对存在问题的,由派出所民警进行核实纠正。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突出抓打击、抓整治,严厉打击"黑中介"和内部"害群之马",全面清理查处以往假户口问题,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假户口问题。同步跟进各项管理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公安部、省厅关于具体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必须由在编、在职民警负责承办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户籍民警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充分运用人像比对、数据分析研判等措施加强业务审核、把关。
(二)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11月)。市局将以户口清理整顿为契机,建立健全户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新录入的人口信息准确、完整。加强户口登记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办理户口登记管理责任终身追究、曝光办理假户口人员名单以及加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全面强化信息化监管,户籍管理业务信息备案和分析监管、户口迁移网上协作等工作机制。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初步建立起办理假户口"不想为"的预防机制、"不能为"的监管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2月)。着重抓完善、抓验收,重点检查清理整顿成效、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以及技术监管手段建设和应用等情况,实现户口登记管理新机制全面运行,各项制度规范全面落实,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户口、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依法严格管理户口,确保全国每个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决把这项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开展思想发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发动,加强教育提醒。一是要告诫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身正、自身硬,以上带下、做好表率,带头依法办事。要有在"聚光灯"下、"玻璃房"里工作的意识,向社会公开户口、身份证审批权限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告诫全体户籍民警,敢于对违法办户口事项说"不",遇到阻挠、压力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如果报告后得不到解决或者遭到打击报复的,随时向市局反映,市局将逐一进行调查、坚决依法处理。三是要告诫社会,已经持有多个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人,要立即到公安机关办理销户,决不能报有侥幸心理,如果等到被公安机关发现和查处,后果将更加严重。
(三)强化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纪检部门要对发现"内鬼"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的"害群之马",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督察部门要对户口清理整顿专项工作跟踪督查;刑侦、治安、网安部门要加大对买卖假户口案件侦办力度,尤其是对街面、网上卖假户口广告的案件线索,要主动开展侦查,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户口业务指导作用,加强联系沟通,推进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体效能。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派出所要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步骤方法,把职责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民警,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对工作走过场、隐瞒问题的,要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对单位主管领导和民警要落实责任追究终身制。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问题屡有发生甚至边整边冒的单位,该派出所所长要到市局作检讨。对发现以前的造假问题,也要一查到底,坚决纠正。
(五)加强情况报送。为掌握工作情况,各派出所每月要对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于每月25日前报送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对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和纠正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随时报送。
常宁市公安局
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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