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常宁市近尾洲枢纽二线船闸)项目拆迁安置项目(附属工程)施工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1.招标条件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常宁市近尾洲枢纽二线船闸)项目拆迁安置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备案,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常宁市交通重大项目和战备事务中心

2.2比选项目名称: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常宁市近尾洲枢纽二线船闸)项目拆迁安置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常宁市新河镇吕坪村,总用地面积 16557.14㎡,项目包括土方平整、边坡工程、小区道路、小区给排水、小区路灯照明及监控设备等内容的施工进行招标。

2.4项目投资:施工招标费约16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2.5招标代理范围:该项目施工的招标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2.6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的专业能力。

3.2申请人须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登记备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建筑师证或招标师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常宁市交通重大项目和战备事务中心(常宁市泉峰西路7号)获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宁市交通局3楼会议室(常宁市泉峰西路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宁市交通重大项目和战备事务中心

  址:常宁市泉峰西路7号

联系人:张智

  话:1521182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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