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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宁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
报告
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对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的通知》文件,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儒同志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年度述法,及时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二是全面学习贯彻有关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通过理论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展开学习,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将学法用法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今年,全系统参加考法人员为325人,学法考法率为100%,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为参考率为100%。
(三)健全法治宣教机制。一是发挥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优势,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在公交场站、客运站、施工现场等场所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二是结合路政宣传月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路政管理、路产路权保护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贯彻文明执法与全过程普法,高度重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坚持普治结合,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营运秩序、公路超限超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治理行动,落实执法各环节、全过程、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三是抓好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每年的宪法宣传日局普法宣传组人员在青市车站、莲花车站设置咨询台,并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普法资料、现场宣传讲解、解答咨询等方式,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
(四)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力度。全面摸底执法查处案件办理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内部审理程序;成立重大案卷讨论工作小组,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涉单位和局业务股室经办人员共同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查和应对,反向排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截至今年12月,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1件;办理结果为驳回原告方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均未败诉。
(五)坚持质效并重,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提升审批服务质量。落实“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不断优化交通窗口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时间、办事费用、办事材料,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不见面审批和线上办理,推进“一站式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截止2024年共计办理行政审批件2722件,其中行政许可件25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行“监管事项”“抽查公示”“包容审慎”三个全覆盖,加强与各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优化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2024年共计完成检查8项,检查对象39个,检查结果100%公示。
3.审慎做出重大决策。出台《常宁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明确处罚审核讨论程序。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职能,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重要工作事项、重要合同文件的审查,防范法律风险,目前暂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4.强化法治队伍力量。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我局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择优聘请湖南明正律师事务所王芳东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作用,为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为诉讼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六)坚持严格规范,扎实提升执法水平。
1.积极落实执法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记录执法全过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落实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遵照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日常工作。三是完善市本级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重大执法决定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
2.加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执法。我局依法行使执法职权,加大执法力度,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共535起,罚款金额221.09万元,其中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23台次;超限超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86台次,卸载货物1749.22吨,查处货运源头企业2家。
3.着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组织开展市级培训师资库和课程库选拔,组建本土交通运输执法培训师资队伍,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基础保障水平。推进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年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4期线下培训,内容涉及基本理论知识、具体执法操作和案卷制作,参培500余人次;依托湖南省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综合平台,组织执法人员自学,要求修满60学时,并将学习完成情况纳入真抓实干激励指标。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学习,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效提升。
4.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在全市积极推广使用湖南省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综合平台线上办案,综合运用“三级协同系统”、治超系统、“智慧水运”等信息系统,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坚持正面引导教育与查纠突出问题相结合,大力开展包容审慎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将执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容错机制,引导当事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5.深入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以2024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的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全过程闭环管控,逐项核实、逐项整改,通报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问题线索均按时完成核查处理。
6.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执法人员着装的提醒函》《关于全面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等文件,就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将具体案卷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强化行政执法外部监督。通过公众网站公布执法问题线索提供方式,充分运用信访、12345等监督渠道,收集相关线索;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听取企业和从业者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方法方式、工作流程、案件处理程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内外监督,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
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理论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理论指导也不够,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法律法规研究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交通局党委集体学法制度,推行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推进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项目谈判、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解决涉法涉诉事务等职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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