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常宁市委、常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加强业务及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大大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依法行政的业务能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树立良好部门形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杜绝上网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不良行为,扎实工作,确保审批窗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大力开展执法队伍建设:是健全组织机构。重新调整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全局工作一盘棋,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工作目标、加强过程督查、定期研究问题。机关各单位根据业务范围和主要工作职能,履行相应的依法行政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执法普法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林业局组织的林业执法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和培养,着力提高我局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执法能力。三是深化法治阵地建设行动。把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列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强化法制队伍,我局现有61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证》且符合条件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向市民深入宣传林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

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为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程序,我局要求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做到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适法准确,确保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的公正性。对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经局执法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上级办案要求和规范的文书格式去办理案件。为了提升执法效率和透明度,执法人员入企推行扫码入企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保障企业专心经营、踏实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情况

1、完善窗口工作机制,确保流程规范有序运行

按照市局及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为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推动窗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在平时的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审批窗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林业行政审批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窗口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权限,简化了办事程序,完善了监督机制,优化了服务环境,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窗口工作人员以扎实有效工作作风和廉洁高效的办事效率受到了好评。

四、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及学法普法等工作情况

 1、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将党内法规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各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掀起学习宣传普法的热潮,在全市林业系统营造普法学法的良好氛围。

3、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宣传。广泛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林业局部门行业特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等内容。

4、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湖南省林业条例》等条例、规范性文件,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知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5、突出“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把普法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6、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林业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为重点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年内组织至少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APP,推动全员制度性、普遍性、经常性学法;综合运用培训、讲座、庭审旁听、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法治教育片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举办1-2次法治专题讲座。

7、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认知。对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林业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展示,方便公众理解掌握。针对林业管理、林业执法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及时进行权威的法治解读,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在与办事群众协调上重服务,营造和谐氛围。我们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做到热情服务,亲情服务,跟踪服务。今年来,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都能热情耐心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使群众做到办一项业务明白一套政策法规,享受一次良好服务。全年来,认真接待、认真记录、窗口不能直接办理的,由窗口按照程序请局领导会审后,给予解决,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复率100%。及时办理了群众所需解决的问题,较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在社会上无一不良反响。

 六、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活动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

按照市局要求,一是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八项规定”;二是按照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查找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逐一整改到位;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的窗口形象,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法治观念仍需增强等短板弱项,有待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林业力量。

一是加强林业普法宣传。利用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

二是严格贯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定,开展全局林业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林业力量。

三是提高林业队伍素质。以全局学法考法、全市林业系统执法培训、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为抓手,围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林业知识,形成全市林业人比学赶超的自主学习氛围。组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吸取优秀的行政执法经验,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乡镇执法人员独立办案水平,为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抓手。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136”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四最常宁营商环境品牌,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和深度,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和提升效率,严格执行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问题。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服务态度和质量,严格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端正服务态度,杜绝无理推诿、回绝。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是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和林木采伐处置权,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主体复合经营、三产链接经营等多式联营。完善分类经营、分区施策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优化生态公益林等林业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对非重点区域天然林允许开展抚育、复合生态修复等措施。统筹推进林木生物质利用、林下经济发展、生态文旅融合、林业碳汇开发,大力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银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加大对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构建县级政府主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林业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村组共同参与的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机制。畅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路径,提高林农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产积极性,促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繁荣。

 

         常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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