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丧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丧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弥泉国有林场)社会事务中心:

现将《开展丧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民政局

2021年7月7日


开展丧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市殡葬改革成果,持续落实中元节禁烧有关规定,不断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衡阳市民政局、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丧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衡民发〔2021〕16号)文件精神,拟定于7月份在全市开展丧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1年全市殡葬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以加强殡葬管理为重点,引导开展文明丧葬活动,加大对丧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内容

1、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制作、出售棺木等土葬用品;

2、依法查处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经营行为;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1、宣传部署阶段(2021年7月6日-712日)。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村村响、网络等媒体,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让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辖区内生产、销售棺木和冥纸冥币的个体户、经营单位进行逐户逐点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发放《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告知书》。

2、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13日-716日)。各个体户和经营单位自行停止生产、销售棺材和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对成品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3、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17日-730日)。对限期内没有开展自查自纠并继续生产、销售棺木的个体户及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封;对生产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没收丧葬祭祀用品,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常宁市丧葬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彭国喜任政委,局长盘凤成任组长,四级调研员胡吉虎任副组长,民政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民政事务中心,由民政事务中心主任李孝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社区要通过宣传牌、宣传单、宣传车、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密切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整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在整治工作中,严禁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严禁接受个体户及经营单位请吃,严禁工作人员违规收受个体户及经营单位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附件:《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告知书》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告知书


             

为持续深化我市殡葬改革,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

推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促进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工作,助推我市"一体两翼"战略实施,打造最美地级市,

以文明有序、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城市崭新面貌迎接建党

100 周年。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特予告知:禁止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即用于丧

葬祭祀活动的冥纸、冥币和以纸、绢以及其他材料仿制的金银

锭、衣物、家电、家具等实物)。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开展联合督查,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一是没收封

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二是处制造、销售金额 1 倍以上 3 倍以 下的罚款。


签收人(签字、盖章):          签收时间:


常宁市民政局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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