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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民政局 常宁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
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弥泉国有林场社会事务中心,乡村振兴办:
根据衡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衡阳市民政局 衡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衡民发〔2021〕30号)的通知精神,为巩固提升我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常宁市民政局 常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12日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衡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衡阳市民政局 衡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衡民发﹝2021﹞30号)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夯实稳定脱贫基础,决定在全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贤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兜底救助类政策保持稳定和低保渐退机制要求,在前一阶段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对象排查到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为迎接过渡期第一年后中央、省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 "大排查"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全市所有困难群众"两不愁"这个核心任务,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主要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个方面:
1、排查责任落实到位情况。民政局对新增低保对象入户抽查率不低于30%; 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兜底一类)退出低保、特困供养入户核查率要100%;乡镇(街道)对新增、退出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入户核查率要100%。
2、排查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结合常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补差救助和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的工作方案》要求同步推进,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允许不超过1年的低保渐退期。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对象,要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防止其返贫;对低收入家庭中因病因学因残对象,要加大关注力度,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其陷入贫困。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3、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市民政局加强与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教育、残联等部门对接,采取线上或线下信息比对,建立低收入对象数据库。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乡、村均要入户核实情况,据实填写入户核查表,掌握对象家庭收入状况、家庭劳动力状况、家庭成员重病重残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被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均要在调查表上签字;要分村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上报民政局,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整改。
(二)"大巩固"主要内容
1、巩固"两不愁"。对在保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适当提高低保救助水平,确保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超过6500元。
2、巩固保障成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所有分散供养对象要100%确定照料服务人、100%签订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按标准发放"残疾两补";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签约率达到100%并落实照护责任。
(三)"大提升"主要内容
1、提升生活品质。乡、村(社区)对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上门探访和电话询问,及时掌握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建立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村(社区)委会及亲属邻里评价等为主要方式的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分散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
2、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困难群众知晓优惠政策涉及的对象、项目和减免标准;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低保、特困对象用水、用电、用气等各项优惠政策,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3、提升群众对兜底保障的满意度。各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屋场恳谈会"等形式,邀请低保户、困难户和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共同回顾近年来村(社区)和家庭的变化,通过摆事实、讲变化、谈体会、展未来,引发群众自觉感党恩的共鸣。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整改阶段(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和入户调查,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2、巩固提升阶段(12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不摘"、"兜底救助类政策保持稳定"要求,加强对困难对象家庭情况的监测,及时实施社会教助,确保"两不愁"得到有效保障。
3、分片督查阶段(12月31日前)。市民政局组织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乡镇(附件1)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验收评估,验收评估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听取乡镇(街道)工作情况介绍,了解政策宣传是否做到进村入户,人人明白,干部责任是否层层得到落实,群众是否满意。看相关资料,公示内容规范、齐全;查对象定性是否准确,应退尽退是否到位,应保尽保是否遗漏,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上报是否及时准确。对有疑问、有举报或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对象,民政局100%入户调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4、资料收集阶段(12月31日前)。乡镇(街道)在所有工作完成后,相关方案、入户调查表、统计表、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等资料汇总成册,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市局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果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新致贫底线,全面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抓紧推进问题排查整改,并及时协调解决排查和整改中遇到的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入户、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排查包户责任和问题整改跟踪责任。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对象,特事特办,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迅速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加强工作调度,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进慢的村(社区)进行督查。
附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验收评估联片包乡镇(街道)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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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民政局 常宁市乡村振兴局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 保障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 验收评估联片包乡镇(街道)责任表 |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联片包乡镇 |
陈祖运 | 刘 青 曾国军 柏满富 贺翠玲 李卫东 刘 鹏 徐 盟(资料员) | 培元街道 官岭镇 兰江乡 大堡乡 |
刘国花 | 雷严汉 刘 喜 贺益成 贺巧凤 尹艳红 陈志毅(资料员) | 泉峰街道 白沙镇 西岭镇 荫田镇 |
詹伟民 | 汤明兴 郭建豹 黄刚伦 李国燕 刘 丹(资料员) | 宜阳街道 罗桥镇 板桥镇 胜桥镇 |
宁丽艳 | 王勋财 谭 萍 罗建刚 曹正利 刘普军 刘 涛 刘恒维 邓园林 雷艳梅(资料员) | 柏坊镇 曲潭街道 三角塘镇 庙前镇 |
刘德义 | 何英明 邓 琳 周铁石 刘 辉 曹良清 廖素云 曹 正(资料员) | 洋泉镇 弥泉林场 塔山瑶族乡 天堂山办事处 |
胡吉虎 | 李孝国 黎 胜 廖晏尉 刘振华 刘小春 曹 艳 刘 敏(资料员) | 烟洲镇 蓬塘乡 水口山镇 新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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