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刘政兵
办公地址:常宁市泉峰西路19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500
电话:0734-7221212传真:0734-7221212
电子邮箱:cnnyj@126.com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常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创建、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茶叶、烟叶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公示。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田水利、产能工程、农业开发、农田整治等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建设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常宁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农村政策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县域经济发展股、粮油作物与农药管理股、经济作物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产品加工指导股)、乡村建设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帮扶股、区域协作促进股、监督检查股、市场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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