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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业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市按照逐级报送的原则,通过村上报、乡镇(街道)核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汇总,2024年6—8月农业洪涝受灾主体已产生,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734-7221212。
地址:常宁市泉峰街道泉峰西路190号市农业农村局334办公室。
附件:常宁市2024年6-8月农业洪涝受灾主体名单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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