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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主线,立足农业农村核心职能,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粮食安全保障、乡村振兴推进、农民增收促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各项任务,法治赋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筑牢行业法治根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决策制度,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的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合法有效。对拟出台的涉农文件推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今年共审查拟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不公平涉农政策。三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保障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同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3次,助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四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广泛接受监督,主动接受质询,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全年累计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余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常态化要求,梳理编制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按时办结率、群众评议满意率均为100%。建立"容缺审批"服务模式,实现6个政务事项容缺审批。二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留足发展空间,努力做到执法效能最大化、执法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三是坚持"控总量、压频次、少干扰、不添乱"原则,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了3次联合抽查,抽查市场主体34家。在"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推送监管行为数据120余条。
(四)加强农业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一是严格落实学法考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法律知识,实现了学法考试通过率100%,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农业生产的特殊季节性,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生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坚持精准普法、按需普法,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农业"绿剑"、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等重要农时节点、重大农事活动、农民培训等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我局立足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的目标,把"示范户"培育工作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长效培育机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筑牢农业安全防线。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围绕春管春播、夏收夏播和秋冬种等重要农时节点,盯准重要区域、主要品种和新业态经营行为,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38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5起;检查兽药、饲料门店以及养殖场26余家,依法立案查处1起经营假兽药案,共计罚款3022.5元。通过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全市没有发生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围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的核查,积极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加大上市农产品抽检范围,确保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安全可靠。3月份,配合部里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完成抽样送检蔬菜,畜禽产品;6月份,配合省厅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完成抽样送检蔬菜;10月份,配合衡阳市完成养抽样送检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全年,部省市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例行抽样送检我市蔬菜3批次,水产品2批次,畜禽产品2批次,依法立案查处2起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
3、开展渔政"亮剑2025"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制定《常宁市渔政"亮剑2025"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日常执法巡查频次,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捕捞工具、方法和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清明、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守点。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3人次、执法船艇128艘次、执法车辆226辆次,开展联合执法12次,累计水上巡河里程4030公里,陆上巡逻8700公里,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起,简易程序处罚案件6起,已罚款5600元,收缴电鱼设备1套,三无船舶2艘,锚鱼设备1套,清理非法渔网51张,地笼网20个,非法钓具18个,拆除违规搭建钓鱼平台8处,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捕鱼的气焰,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4、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动,确保猪肉产品安全。以定点屠宰环节为重点,打击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车次,检查了市域内7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和13余家动物副产品加工厂,与市监、商粮联合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和活禽上市交易的情况,维护了正常的猪肉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开展农业资源保护执法行动,确保农业环境安全。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执法行动,对耕地建房实行零容忍,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一查到底。及时与乡镇联系,继续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的整治工作。今年查处违规建房现场交办函8宗,群众举报违规建房5宗,检查全市蔬果基地5个,责令整改蔬果基地3处。
6、开展农机安全执法行动,确保农机作业安全。按照省、衡阳市、常宁市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以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共开展农机执法检查人员11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9余台次,其中联合交警执法4次,在执法检查中查出违法车辆70余台,其中未年检50余台,没有驾驶证人员6人,报废变型车辆4台。所有的违法车辆驾驶员都进行了有关道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要求落实不到位,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的意识不强。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深化改革、谋划发展的能力不足,行政决策、文件制定程序等存在执行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亟待提升。农业执法干部存在知识更新不及时、法律运用不到位、执法技能不足等问题,部分执法职责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完善,距离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还有差距。实施非现场监管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亟待提升,执法检查效能不高。
(三)农村基层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法治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农村普法形式还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强,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地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使政府公信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二是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2025年,全局召开局党组会15次,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34项。三是加大行政监督力度。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三)加强依法治理。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方式,我局以市农业农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以涉农企业纠纷和土地承包纠纷为重点,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了市"两会"及春节期间和重大节日决不出现到重点地区涉访、决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决不出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2025年,我局处理信访投诉11件,"12345"民生服务平台咨询投诉93件,均已处理完毕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抓好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落实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聚焦更高水平法治农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结合实际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培养锻造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重点开展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学法考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通过他们带动周围农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2026年,我局将锚定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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