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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4]48号)、《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湘人社发[201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对全市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评估情况
今年共有5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列入评估范围,从各单位自查台账和年度培训人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学校提高了办学质量、促进职业技能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上有了新的成绩、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年度评估结果
全市5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合格办学机构4所,不合格办学机构1所。
(一)督导评估合格单位4个:
常宁市常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常宁市辣妹子家政服务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常宁市志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衡阳锦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三)督导评估不合格单位1个:
常宁市雄姿保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三、督导评估结果
此次年度督导评估工作中,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民办培训审批标准,确保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对督导评估结果合格单位,可继续依法办学;对督导评估不合格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停止办学,限期在2022年4月20日前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将终止培训资质。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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