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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湖南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2年衡阳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2022年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在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三大行动”,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筑牢食品经营安全防线。
一、明确食品经营环节监管执法事权划分。严格按照常市监〔2022〕9 号文件的要求,通过明确股、所、队的食品经营环节监管执法事权,落实责任主体,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促进全市食品经营环节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一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第三方冷库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强化“湘冷链”平台推广运用,开展应用培训,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二是继续推动第三方冷库备案、公示和排查,强化企业自建冷库全覆盖备案和排查。三是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采取集中监管仓管理,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流转的闭环管理和追溯,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四是深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等专项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日常监督检查手册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手册,及时查处并曝光违法行为。
三、压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本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做到规范操作、诚信经营、制止食品浪费。
四、大力推动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
(一)突出重点单位隐患排查。一是突出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等重点单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超、生鲜配送社区团购平台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和制止食品浪费自查,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品及食品原料配送机构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配送机构资质、制度建设、环境卫生、原料贮存、进货查验、运输配送等内容,加强部门联系,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实地考察种养殖生产基地,延伸监管触角,强化源头监管。三是推进农(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督促农(集)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管理,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深入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试点市场或试点品种等“分步走”方式,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原则逐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品种隐患排查。要加大抽检力度,重点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和节庆食品(粽子、月饼、元宵等)等重点品种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贮存温控要求和进货查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湖南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中涉及的工作任务,强化问题突出的11种重点食用农产品和不合格率高的食用农产品进行针对性监管,强化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大食品经营环节重点品种抽检频次,加大对不合格食品和来源不明进口冷链食品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三)突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方案(2020—2022)》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开展农村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强化农村集体聚餐规范指导,鼓励支持小餐饮、食品摊贩改进经营条件,在固定场所或指定的区域、时段经营。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成效评估和经验交流,做好整治行动三年总结工作。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一是贯彻落实《湖南省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春、秋季开学前后对学校及周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联合督查,强化“三考”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重点加强乡镇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治理,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8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比例达到60%。三是配合教育部门力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65%。四是推广构建阳光、透明学校食堂招标采购体系等经验做法;推动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DB43/T 2142—2021),推进学校食堂提质改造。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工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六、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监管责任。一是贯彻落实《湖南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3)》,加强餐饮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行外卖餐食封签,建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定期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差评排名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对差评排名靠前的网络餐饮外卖经营者进行“视频+图文直播”等方式检查。以“餐饮服务规范年”为契机,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配送人员食品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实现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率100%。二是强化宣传与监督同步推进,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和农(集)贸市场等宣传活动,重点科普野生毒蘑菇和夏秋季细菌性食物中毒等知识,开展预防性监督,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广大消费者和食品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鼓励食品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是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应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形式,按照《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要求,对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四是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开展前期评估,强化对承办单位、食品供应商、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等主体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各方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五是继续推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率100%。六是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部署,依法依职责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惩戒力度;配合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七是配合做好食品经营环节长江禁捕、禁食野生动物管控、塑料污染治理、非洲猪瘟疫情等相关工作。
七、配合做好食品经营环节许可改革。加强与相关股室衔接力度,配合做好食品经营环节许可工作。一是落实“证照分离”和“一照通”等改革要求,继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和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要求。二是加快食品经营许可和小餐饮经营许可清理,对许可有效期届满、主体资格终止或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的,依法注销,对不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长期未开展经营等主体,督促注销许可;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开展许可质量监督检查。三是全面准备归集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在2022年7月前推动实现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率达100%,数据归集完整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
八、全面夯实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澄清经营环节基础数据,建立统一、合理的食品经营环节基础监管数据库,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做好相关数据资料报送工作,做到数据真实、一致。强化监管业务培训,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建设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专业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业务水平。强化食品经营安全舆情研判和事件处置。强化部门协同和工作统筹,提升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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