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依法治国总目标,坚定履行法定职能,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纵深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

一、突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责任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2.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干部培训教学课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机关党委,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突出机制完善,扎牢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根基

3.深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强化法制部门与法治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开展法治建设履责述职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4.加强法治建设沟通协调加大与省市局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沟通协调,认真完成依法治市目标任务,持续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落实,强化责任分工,创新办法举措,推动全市系统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三、突出整章建制,保障市场监管事业稳步发展

5.认真参与有关立法工作。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认真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收集、反馈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在基层的实施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增强立法科学性。(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6.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做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工作,废止和修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适应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示。(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7.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省、衡阳市、常宁市统一安排部署,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进行动态调整,及时优化完善,增强权责刚性约束,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责任单位:办公室、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四、突出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开以及与信用信息公示的衔接。深入推进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记录设备等装备保障,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齐建强法制审核队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时对接湖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组织人事股、信用监管股、信息中心、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推进《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适用,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的适用,促进审慎包容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使用,统一规范全市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科技赋能,推动“互联网+执法”模式,以智慧监管促法治监管,实现市场监管执法案件高效规范办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股、政策法规股、信息中心、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10.探索开展企业行政合规工作。根据企业行政合规试点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企业行政合规监督管理机制,梳理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合规事项清单,发布重点事项合规经营指引,帮助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效预防企业法治风险。(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五、突出执法责任,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11.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省市局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度,适时开展全市系统执法监督督导检查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稽查股、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12.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衡阳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就执法不作为、执法慢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逐利执法、执法制度执行不力等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稽查股、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持续开展法治建设评价。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价标准,从立法、执法、监督、普法等法治建设各方面,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法治建设“体检”,以评价促提升、强质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14.继续推进案卷评查有效发挥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评价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案卷评查,发布优秀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稽查股、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15.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实地调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对行政行为加强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相关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16.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推行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推动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跟踪研究人民法院的相关判例,严格执行法院判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局机关相关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突出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7.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总体部署,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普法效率。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落实《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18.强化普法重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论述作为普法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19.突出普法对象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对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教育、对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引导,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守法经营、依法维权三方共赢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抓“关键少数”,带动“基层多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20.创新普法方式。推进“阵地普法”建设,推进“阵地普法”,充分运用官网、官微等媒体平台开展市场监管各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打造普法阵地和窗口;推进“以案释法”,运用典型案例生动精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21.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推动执法监督与普法下基层,加强对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基层执法水平提升。推动普法工作项目化、品牌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七、突出履职尽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制队伍

22.筑牢政治忠诚。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推动队伍更加担当作为。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23.加强法治保障。落实总局《市场监管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强化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开展好行政执法教员和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业务培训,切实做好人事、财务、设备及工作用房等方面保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科技和财务股、组织人事股、后勤中心)

24.整合法治力量。加强公职律师的管理和使用,做好考核工作,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应诉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作用,为重大法律法规制修订、重大政策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及诉讼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撑。(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5.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监管为民”,站稳群众立场,落实总局、省市局行风建设的意见,更加重视一线市场主体、普通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执法监督上更加重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程序权利和一线执法的实际;普法上更加贴近市场主体、贴近人民群众。强化职能担当,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市场监管法制队伍。(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股、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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