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场监督局 > 食品药品安全专栏
2025年11月2日,我局收到湖南省山水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市食品经营单位衡阳市柏洲实业有限公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茄子。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茄子;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5年9月17日;经营者:刘宁;购进日期:2025年9月16日;实测值为 0.0607,标准值应为≤0.05.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2025年9月16日,当事人从衡阳市西园批发市场采购茄子60斤,0.8元每斤。2025年9月17日茄子抽检2.35公斤,备样数量1.15公斤,其余的茄子公司食堂已使用完毕。
2025年11月13日,当事人收到检测报告,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因涉案产品为农产品且进货很少。销售使用快,未有产品召回。因当事人是在衡阳西园批发市场采购的可以提供查验供货商信息,及查明进货产品来源。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不合格产品数量,货值均少,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号》市场监管行政执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4项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宁市数据局 政府门户网站举报电话:0734-7223897
备案序号:
湘ICP备1002588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8202000013号
网站标识码:4304820003 Email:cnxinxiban@126.com
常宁市人民
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