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场监督局 > 业务类
常食安委发﹝2018﹞3号
关于印发《2018年常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常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2018年常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要求,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中负责食品安全相关职能的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四有两责”等情况。
(二)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加强协作联动、打击违法犯罪等情况。
(三)能力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健全工作机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宣传教育培训、推动社会共治等方面的情况。
(四)食品安全状况评价。主要是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公众满意度测评等情况。
三、考核步骤
(一)自查评分。各乡镇(街道)、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别根据市食安委制定的《2018年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见附件1)和《2018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细则》(见附件2),对本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并按照自评材料上报要求报至市食安委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评审。市食安委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细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考核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通报乡镇(街道)复核后,报送市食安办,再由市食安办统一汇总报送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办。相关部门对所评审考核指标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对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的考核评审由市食安办组织。
(三)资料审查。市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集中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佐证资料进行审查,形成检查报告。
(四)食品安全状况暗访。市食安办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题暗访,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五)综合评议。市食安办根据市直有关部门评审意见、资料审查情况、食品安全状况等情况,对乡镇(街道)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ABCD四类确定考核等级。
1.对乡镇(街道)考评等级的确定。得分在90分以上,排名前六位的乡镇(街道)为优秀(A级),排名第七位至第十二位为良好(B级),其余为合格(C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单位(D级):一是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二是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三是市食安办认定的其他一票否决事项。
2.对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考核结果的确定。对市食安委参与考核的成员单位按得分高低,分别按照40%、30%、30%的比例确定优秀单位(A级)、良好单位(B级)和合格单位(C级),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或出现D级县市区,负有直接责任的成员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六)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由市食安委通报各乡镇(街道),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乡镇(街道)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由市食安委予以通报表扬,并从市财政每年安排的食品安全奖励经费中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得分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由市食安委约谈该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对连续两年考评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同时,考核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在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分别向市食安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
四、考核纪律和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开展自评、考核,确保考核工作质量。要以考核为抓手,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正派,通过考核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在自评、评审、检查等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8年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2.2018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2:2018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doc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