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常宁(市、区):         填表单位(公章):常宁市水利局           填表日期:201562

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

子项名称

事项编号

43048244564651-7A20200

子项编号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免予取水许可申请的除外)申请取水许可或者延续、变更取水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10/

收费依据

1997年国家计委、财政计价费[1997]68号文件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按项目水资源论证控制数量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2、符合行业用水定额规定。3、符合批准的本行政区域地下水的可开采量,并且要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批准: (1)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2)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该地区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3)取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4)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5)可能对第三方或者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工作人员
    2.时限:即时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水政股负责人及承办人员
    2.取水许可申请:
    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变更取水许可或变更取水许可证:
    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延续取水许可证:
    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主管领导
    2.时限:5个工作日
    四、公告及送达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工作人员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常宁市水利局    7221083

窗口地点

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三路车宜城宾馆下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业务咨询电话

726312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玉娟  15074795924

单位网址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   务

受  理

  1 个工作日

□是   

徐玉娟

政务中心窗口负责人

初  审

  5 个工作日

□是   

周满元

水政股

副股长

复  审

  15 个工作日

□是   

刘志刚

水政股

股长

决  定

   5个工作日

□是   

吴光辉

局主管领导

副局长

办结告知

   2个工作日

□是   

徐玉娟

政务中心窗口负责人

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   数

1

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表格

2

2

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如建设项目所依据的规划、有关部门立项批文等)

文件

2

3

经本局或者湖南省水利厅、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的水资源论证报告

文件

3

4

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文件

4

5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文件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负责人(签字):   刘志刚         填报人(签字):    周满元                联系电话:1387574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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