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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宁市舂陵水荫田镇新桥至亲仁河坝河段禁止采砂的公告
《常宁市耒阳市边界河段舂陵水Ⅲ标段可采区砂石开采权出让合同》于2024年6月13日到期。为保持我市舂陵水荫田镇新桥至亲仁河坝段河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舂陵水荫田镇新桥至亲仁河坝段河段禁止采砂区域进行公告。
一、禁采区范围
起点荫田新桥下游2000m。
终点亲仁河坝上游500m,全长约12.8km。
二、禁采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上述禁采区内从事采(吸)砂活动,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采砂入刑规定的司法解释,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所有采砂船舶、机具必须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集中停靠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船舶集中停泊点。未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集中停靠点停放的,相关部门依法将采砂船舶、机具强制拖移至集中停靠点停靠,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常宁市水利局:0734-7221083
耒阳市水利局:0734-4332419
特此公告
常宁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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