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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衡商粮办联[2020]182号)精神和衡阳市粮食收购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扎实做好今年粮食收购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今年我市粮食扩面增产,早稻丰收在望,即将全面上市,预计收购量将有所增加。从2020年开始,全市粮食收购全面实行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先检后收",超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由各地政府组织收购,这就对仓容准备、快检设备配备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抓好粮食收购事关实现粮食生产目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识粮食收购工作,站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来对待粮食收购工作,站在打造最强执行力政府的高度来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全面准确把握今年粮食收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把早稻收购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先检后收
今年全市粮食收购全面实行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先检后收"。在粮食收购时,粮食收储企业除检测出糙、水分、杂质等质量指标外,还要使用快检设备对必检食品安全指标镉含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收购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粮食质量安全状况,制定详细、具有操作性的"先检后收"工作方案,合理调配仓容,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收储企业按照主库区2台、5000吨以上仓容库点1台的最低要求配备快检设备。收储企业要细化"先检后收"收购流程,提高扦样检测速度,按每批次粮食检测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的要求组织好收购现场工作。对农民送售的粮食,不得拒收。最低收购价粮、储备粮和临储粮收购实行溯源收购,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认真审核并发放种粮农户售粮明细卡,完善相关手续,做到粮源可查,补贴有据。粮食经营者要按照湘粮办调[2020]31号文件《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溯源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实行粮食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三、积极推进市场化收购,优粮优价
各地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强化保障措施,多措并举抓好市场化收购。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按照优粮优价入市收购,加强产业链各环节衔接,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努力形成"五优联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的良好局面,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支持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利用自身渠道,发挥加工优势,收购专用早稻品种和优质畅销品种,就地转化。深化产销合作,加大出省外销力度,采取省际间合作、企业代购等方式,搞好产销对接。积极促进农企对接,鼓励各类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固的购销关系,让农民分享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收益。
四、发挥储备轮换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储备粮轮换收购和最低价收购
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要及早入市、随行就市收购粮食,发挥储备轮换的引导作用。坚守粮食质量安全底线,各级储备收购粮食必检食品安全指标仍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不同质量,实行分仓储存。对符合条件、确需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的地方,按照县(市、区)政府申请、市州政府审核、省级审定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程序及时启动。要提前确定收储库点,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加强对收购进度监测,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和通知要求把好启动、停止收购关。今年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90号)执行,即2020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1元和127元。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在收购过程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对验收发现入库粮食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按规定划转给地方政府处置,指定收储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落实临储收购地方主体责任,应收尽收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要求,在收购期间,对不符合必检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市政府制定收购方案,建立地方临时储备实行临储收购,应收尽收。今年的早稻收购指定地方储备粮收储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合理布设收储库点开展收购。收购结束后,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收购情况会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对地方临储粮食进行数量确认并抄送省财政厅。2020年临储粮收购价格执行最低收购价。要加快处置速度,原则上在收购结束后半年内销售处置完毕。2020年临储粮处置价差亏损按省原定的财政"退坡政策"执行,省财政负担20%,衡阳市财政负担16%,其余由本级财政负担。临储粮收储处置费用从各地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风险基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负担并列入本级预算解决。
六、坚持底线思维,树牢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各乡镇要綜合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国家粮食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先检后收"政策,增强农民对粮食收购政策的理解。粮食收储现场所在地的乡镇主要领导要深入企业,强化监管,要安排专人负责收购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矛盾的消化调处。加强舆情分析研判,科学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社会关切。
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提供信贷支持。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等形式的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满足多元主体入市收民购资金需求。农发行要按照国家政策和信贷管理要求全力保障最低收购价粮和各级储备粮轮换收购资金供应,支持市政府做好临储收购,发放临储收购贷款,保证农民"粮出手、钱到手"。财政部门应及时拨补利息费用及价差亏损。
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仓容需求量增大。企业要统筹安排好仓容和收储库点。采取加快粮食出库、加快维修改造、用好现有简易储粮设施等措施,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要按照满足本地粮食收购检测需要的要求,配齐、备足、校准快检设备,加强人员培训。要充分考虑分仓储存、增开入仓口子的需要,増配清理除杂、输送通风等设备设施,保证收购入库顺畅。各部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收购准备、收购结算、检验流程、粮食整理、人员标识等五个标准化工作;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仪器设备"持证上岗"的要求;积极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以及收购预检等社会化服务;推广预约收购、错峰收购和"惠三农"应用,加强企业"客户群"建设,早开门、晚收秤,着力化解售粮"排长队"等问题。各收储企业要关心关爱售粮农民,做到有"一杯水、一餐饭、一块汗巾"。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强化粮情监测预警和收购进度统计。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市级粮食收购工作会商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商务粮食工作的领导牵头召集,商粮、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农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不定期会商,指导督促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研究协调解决粮食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要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高度,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开展抽查检查,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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