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
3.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5.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周期性的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R&D资源清查。
6.搜集、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7.搜集、整理、提供周边地区和全市基本统计资料,研究周边地区和全市经济发展动态。
8.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
9.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工作,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10.建立和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11.组织指导全市各部门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基础教育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区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2.组织指导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管理局机关和本市城市、农村调查队的机构编制、人员,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承担中、初级资格考试有关组织管理和考务工作。
13.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和衡阳市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管理由省、衡阳市拨款的统计事业费,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
14.承担中央、省、市属基层单位的各项普查及工业、交通、能源、商业、投资、建筑业、旅游、劳工、科技等统计报表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查、评估、上报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425.3万元,比2016年增加2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4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共计收入4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3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其他收入。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年支出合计4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229.4万元,比2016年减少50.3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3.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195.9万元,比2016年增加77.7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46.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为2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项目支出包括专项统计业务和专项普查活动,其中专项统计业务支出为8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3%;专项普查活动支出为11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7%。无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共计4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单位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共计39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9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2016年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37万元,增长6.9%。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425.3万元,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397.93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27.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单位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合计为304.83万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计304.8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20.47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度项目增加即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229.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3.9%;项目支出合计195.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6.1%;无经营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2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98万元。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2.3万元,减少原因为节约“三公”经费开支,取消了公务用车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用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4.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4.98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42批次,共接待人数412人次。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4万元,比2016年减少50.35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6 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以来,常宁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国、省、衡阳市上级精神指示,认真做好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严格把好GDP、CPI等各项指标的数据质量关,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最真实、最可靠的依据。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绩效考核中被评为良好单位。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