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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常宁市数据局作为全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内涵新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运用多种形式提升人民群众对“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改革的知晓度、对常宁市政府网站、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常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网络租赁整合全面完成。
(二)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有力。一是召开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行政审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以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蝇贪蚁腐”、吃拿卡要、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群众冷横硬推等作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截止目前,已报送市纪委监委2条问题线索。二是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对全市七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加强对政务中心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窗口人员工作制度,成立了“工作纪律督查”工作专班,每天不定期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督查4次以上。截止目前,局机关纪委已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23名违纪同志进行约谈,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三)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根据常宁市“136”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意见征求稿),积极参与起草《常宁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方案》《常宁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装修项目建设,增加大厅面积1747平方米。狠抓服务事项的进驻,对62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应进未进事项86项要求今年全部入驻。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深化流程再造,梳理出公安、民政、住建等16个窗口单位第一批高频事项32项,印发办事流程告知书和进驻事项清单各800份。通过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流程,平均时限压缩率为71%。
(四)基层减负落实措施有力。一是大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与市委网信办牵头建立“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常宁市贯彻落实《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常网办发〔2024〕2号)文件。按照“谁开发建设、谁负责整治”的原则,全面梳理正在运营使用的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微信工作群,并要求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截止目前,已收集政府部门71个单位中的65个单位政务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摸排表,共统计使用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95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6个,头条1个,微博3个,小程序1个,视频号2个,抖音号9个,网站2个,工作群组891个)。二是大力整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召开全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持续整治“政绩工程”“形象工作”“面子工程”等问题和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常组通〔2024〕3号)文件精神。我局取消了6项(“湘易办”下载任务排名考核,“一件事一次办”台账情况月检查排名,创业人员补贴申领代办,社保卡申领、启用、挂失代办,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代办,公租房补贴申报代办)村级办理事项。
(五)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根据省、衡阳市、常宁市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持续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完成了“三定”方案,6月28日,常宁市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
(六)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党纪意识,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七)“12345”热线办结率较高。
(八)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监督管理。市政府门户网上市长信箱共收到信件316封,收到依申请公开4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及回复。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5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被衡阳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898条。及时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图解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市本级重要会议和报告20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驳回申请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驳回 起诉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放管服”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及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网站日常工作还不够细致。
(二)改进措施。
1.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一步梳理“应尽必进”的清单,对进驻单位、进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二是深化流程再造,探索极简审批,对梳理出来进驻事项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三是依托新政务大厅提质改造契机,提升政务大厅窗口集成能力,按领域科学划分窗口设置。四是持续拓展“首位确认制”服务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落实限时办结首位确认制。一是对政务服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办理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3.做好政务公开的监管服务。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窗口配置。二是提高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并与政策文件同步关联。三是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的反馈结果。四是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各栏目信息,并做好新媒体留言答复。五是每周督促各单位执法人员登录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及时梳理事项,填报实施清单、及时录入监管行为数据,提高监管数据覆盖率。
4.全面规范政务大厅进驻事项。引导各部门单位做到应进尽进,科学设置大厅的窗口功能,全力打造规范化的办事流程,严格办结时效,全面提升办事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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