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确保住建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简报、微信等宣传渠道的补充作用,用好微信、QQ等媒介,定期推送法治宣传、业务培训、基层服务等内容。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市住建局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000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0000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50000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申请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起诉

尚未审结

总计

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严谨,内容少;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下一步改进方向

积极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将单位出台的制度,政策文件,通知,工作情况及时发布在政府门户网上,让群众知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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