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住建局(人防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开、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局(办)营商环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我局(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办事程序标准化,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按照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要求,积极推行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 的工作模式,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注册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监管平台,直接通过线上办理,简化优化申请资料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到“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

二是按照衡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取消各类保证金、押金、资金证明等“搭车”事项,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环节,并将我局办理建设项目手续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公示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站住建局网页。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取消了社会投资类建筑设计初步方案评审;实现了施工图审查的网络化、电子化,让企业车载图纸审查成为历史

三是根据国家、省、衡阳市和我市相关要求,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了《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平台、管理体系、监管方式

统一模式,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努力实现办事群众“少打一次电话、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四是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事项全部进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线上电子化交易,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五是规范各项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几年按照省政取消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了本单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收费,取消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服务费、城建档案服务费、白蚁防治费等各项收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同时,在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将施工图审查费用纳入了财政预算安排,一改施工图审查费用由建设业主支付转为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六是精简了人防审批事项的程序和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提交的审批资料由原来的十余项减少为七项。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办)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长: 刘湛艳

第一副组长:刘清河         

副组长:袁贵金、唐绍荣、刘良厚、李艳红、黄小华、左  霖、刘名智(住建窗口、常务)、周荣辉、邓  萍(人防窗口、常务)、方  

 员: 张至君、邹少文、陈陶明、郭  松、詹  云、胡卫民、曾  果、陈  宏、周丽君、秦振宇、曾荣春、秦晓辉、肖  晖、李秋平、谭秀玉、谭会云、唐绍平、刘小军、刘小文、杨  昊、朱先刚、詹友军、张  荣、夏煜晨、谭小林、李  刚、陈文生、徐文宝、刘宁杰、殷宏辉、刘  帅、尹智华、李满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荣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整治涉企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多、审查周期长,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缺少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服务等问题;二是整治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不够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等制度不到位问题;三是整治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不高,业务不熟,服务质量差,有章不循,“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问题。

(二)利用互联网,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一是实现二手房交易合同网上签订办理,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坐在家里就能签订二手房合同完成备案的愿望;二是利用网络投诉平台的便捷高效,强化网上投诉办理的质量。

(三)清理行业协会及涉企收费事项,杜绝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一是清理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行为;二是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三是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等行为。

(四)规范执法行为,整治执法扰企扰民问题。一是整治执法过程记载不完整,程序不规范问题。二是整治执法部门人员公仆意识淡薄,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违法事实认定错误,自由裁量权使用随意性过大等问题;三是整治检查存在任性,对同一企业反复多次进行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建立健全信用制度,逐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及时录入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结果数据,推进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建设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城市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全系统要在 “三定”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改革,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制度和举措的协同实施,共同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强化督查,务求改革实效。加强对本系统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落地。相关责任股室,要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研究细化和组织推动本股室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将改革情况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确保各项预定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窗、电子显示屏、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