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常建发2021〕11号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委、市政府2021年继续作为“项目建设年”“干部作风建设年”“营商环境优化年”的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管领域“小鬼难缠”问题,营造党员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当、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落实“作风建设年”“营商环境优化年”的要求,增强部门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长刘湛艳同志任组长,书记刘清河同志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及局属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纪委周星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机关纪委),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和重点

1.服务态度恶劣、语言生硬、推诿扯皮,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程序不规范,不遵守排号顺序、优亲厚友等问题;

2.工作纪律涣散、秩序混乱,无故空岗、缺岗,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等问题;

3.办事拖拉,办结超时,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4.工作程序能简不简,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疲于填表、排队和兜圈子;故意为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该办的事卡着不办等问题;

5.监管缺失,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或该执法不执法,无理由反复检查,滥用行政执法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让行政处罚代替行政审批等问题;

6.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以权谋私,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等问题;

7.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问题;

8.超越职权审批,前置条件不到位超越程序审批,滥用审批权等问题;

9.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该审批不审批,无理由多设附加条件,或用兜底性条款变相增加审批服务条件等问题;

10.其它破坏营商环境、损坏企业及群众利益的行为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21年4月)。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开设“小鬼难缠”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0734-2866688),广泛征集“小鬼难缠”问题线索。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机构均要张贴公布我市“小鬼难缠”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2021年4月—5月)。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二级机构工作人员都要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逐项落实。各单位(股室)要把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纪委)。

(三)监督检查(2021年6月—10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暗访组,在全局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严重、治理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小鬼难缠”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对查证属实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2021年11月)。针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小鬼难缠”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健全制度,完善相关细则,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亲自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二)主动自查整改。局属各单位(股室)要迅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将我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到每名工作人员。要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根据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违反了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受到怎样的责任追究,做到心存敬畏,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要认真查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清单,针对查摆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予以防范。

(三)严肃督查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通报曝光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发现的“小鬼难缠”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协助、监督、督促、查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整治活动完成后,局机关纪委将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并下发通报。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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