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喜龙等六户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曹喜龙于2023年11月7日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权籍调查核实,现就曹喜龙的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陈新芳于2008年4月22日已取得该不动产宗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常国用(2008)第05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面积96.00平方米,坐落于常宁市培元办事处群英西路地段,用途为住宅用地。陈新芳等人建设住宅楼后,出售给曹喜龙等6户业主。曹喜龙于2012年11月办理了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07017174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14.77平方米。

现经权利人曹喜龙等六户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土地使用权人陈新芳无法现场面签,原土地使用证遗失,为明晰产权,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精神,特公告办理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登记。

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将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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