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小芳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谭小芳于2024年8月9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权籍调查核实,现就该不动产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谭小芳,与2007年8月21日购买洪耀房屋产权一栋,并于2008年3月26日办理了NO: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00027898号《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432.67平方米。房屋现坐落于常宁市宜阳办事北外街三巷南区49号,该房屋的土地权属来源系洪耀取得,用地面积为 95.60平方米,权属文件:详见NO:常国用(1996)字第04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谭小芳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原土地使用权利人洪耀无法现场面签。为保障谭小芳的合法权益,为其公告办理不动产登记。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内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将为谭小芳办理不动产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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