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路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2、按照交通部门拟订的整体规划,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县、乡道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3、负责所管养公路建设项目、养护项目的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
4、负责所管养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建设、日常养护、改造升级;负责所管公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所管养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危桥改造、水毁公路抢修等工作。
5、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和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及广告牌设置的管理.
6、负责本单位公路养护,管理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7、负责做好所管养公路、桥梁的战备规划和实施工作,保证战时公路畅通。
8、承办常宁市人民政府和衡阳市公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 0 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 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财务股、养计股、工程股、机务安全股、总工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7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7.19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上级专款4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72.19 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 1572.19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097.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72.19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5 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财政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了31.92万元,增加了102.97%,其主要原因是以实际在岗人数核定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9.08 万元,降低4.92%。其中,公务接待费6.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35 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工作.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宁市公路管理局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政府性基金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1、“三公”经费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