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泉峰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机关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办事处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充分把握政策机遇,发挥政策功能,大力支持、服务本地实体经济。
(3)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4)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5)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6)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泉峰办事处设置4个大的内部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2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民政计生综合治理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财政所和经营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支出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88.6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588.66万元,(经费拨款588.6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88.6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9.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9.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
四、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588.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88.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是指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36万元,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80.48万元,减小1.12万元,减小1.41%。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2017年的预算22.2万元相比,减小0.2万元。
3、其他事项说明
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中“一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表”“政府性基金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这三个表暂未作预算安排。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附下)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政府性基金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1、“三公”经费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