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2、负责本办事处范围内各项目工程的引进、协调、开展等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越环境。
3、负责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及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证、纠纷调解、仲裁、合同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
4、搞好环境卫生,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争创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升温鼓劲。
5.负责水土资源、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管护。
6、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
7、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加强计划生育奖抚政策的落实到位。
8、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9、负责城乡居民医疗合作管理工作,负责对办事处各居委会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泉峰办事处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卫、保密、调研信息、综合统计、机关后勤、接待等工作。
(二)项目工程及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本办事处内的各个工程项目的引进、协调、开展等工作及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扶贫、开发等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三)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非法生产、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点)大排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制定监管措施,建立台帐、上报信息、协调执法活动等。
(四)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负责信访、维稳和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及创国家卫生城市等各项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村级财务核算、农村居民三农资金一卡通的发放、来人来访接待、城乡居民计生办证、民政低保、救急难等各项工作。
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与计划生育服务所联合办公。
处设立纪检监察室、与处纪委合署办公。
设立处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办事处年末实有财政拨款人员68人,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29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万元,其他收入1403.76万元。支出总计1644.46万元。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48万元,占53.12%;项目支出392.36万元,占46.88%。基本支出444.48万元中,人员经费支出363.88万元,占81.8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60万元,占18.14%。
3、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0次,公务接待人次680人。
4、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0.60万元,其中:办公费6.87万元、劳务费16.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4万元、维护费41.0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的控制较严,主要是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切实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非生产性开支进行了严格的管理,用制度来管事,节约开支。
5、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支出0万元。
(二)决算编制、公开存在的不足
1、2016年,我部门在年末决算编制中,存在思想不到位,准备工作做得不充分,导致在决算过程中存在一些错误。
2、送审不够及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送审。
(三)今后工作改进的措施
1、在下一年度,认真摸好底,搞好测算,编制好2017年度的部门预算,并切实抓好部门预算的执行。
2、及时完整准确做好2017年度的账务,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分,认真准确的做好2017年的部门决算,做到数据精准,说明清楚。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办事处的各项工程项目收入)。
5.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6.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7.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一般公共服务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2016年泉峰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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