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要是包括审议和批准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全市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政等重大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等。
2、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主要是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提出询问,提出质询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3、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依法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免职、撤职等,采取选举、补选、决定代理、决定任免、任免、推选代理、通过人选、罢免、接受辞职、决定撤消、相应撤消、相应终止等形式,决定其他国家机构的组成。
4、做好代表工作。主要是组织和指导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人大代表培训,督办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规范代表活动室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强化与人大代表的日常沟通和联系等。
5、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工作。主要是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通过业务培训、法律监督、调研检查、考核评比等方式,督促基层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提升全市基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委室12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内司委、教工委、农工委、城环工委、联工委、预算工委、法工委、研究室、信访办、财经委、法制委。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2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1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07.8万元,是指我单位为开展各项监督活动及代表工作所需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79万元,下降32%。原因是:财政加强工作人员统一保障力度,单位公用经费压缩。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降低10%。其中,公务接待费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