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中共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名称)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附件2-16)
第二部分 中共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衡阳市纪委和中共常宁市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常宁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全县监察工作;市纪委与市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衡阳市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县(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党组织和县(市)级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及其他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管理监察对象对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
5、按照中央和省、衡阳市、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和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6、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7、会同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党组织关系在本市的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对乡镇(街道)及市属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严格把关;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9、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10、承办衡阳市纪委、监委、常宁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我委内设处室16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39人,在职人数94人,其中:在岗人数94人;离退休人数1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43.4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243.4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43.4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3.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43.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93.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是指我委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纪检监察部门日常事务经费5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纪委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38万元,上升18.15%。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机构增加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77.0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1200平方米,使用价值为149.41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5辆,价值为9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37.6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附件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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