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部门职责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为全额财政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研究制定与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衔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3、依法对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国土资源案件的裁决、复议、诉讼工作,承办有关国土资源案件的来信来访工作。 4、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7、负责全市土地的分等定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备案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 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履行测绘管理职能并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2、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2016年,我局内设股室33个,下设二级机构7个,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含分局)共27个,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430人,退休人员52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9548.75万元。比上年增长1.95%。总支出9526.14万元,比上年增长1.85%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954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8.46万元,占总收入的99.26%,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3万元,占总收入的0.7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9526.14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9455.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6%。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7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7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478.46万元,比上年增加1.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1.2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9455.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1.2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9455.84万元,比上年增加0.9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8万元,占0.19%城乡社区支出2381.23万元,占比25.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20.85万元,占比73.1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9455.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392.12万元增加278.76%。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565.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392.12万元增加5.1%;项目支出决算数5890.63万元,项目支出年初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中央、省、市下达的项目支出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所致,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湘财建306号官岭江边等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度烟洲、罗桥等省级土地整治项目,2014年度板桥、白沙等省级土地整治项目,2015年度烟洲、罗桥、大堡等市县级土地整治项目,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乡镇所办公楼维护,2015年第二批地质灾害补助资金,荫田烟塘、兰江铁塘等本级土地开发项目等。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5.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2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646.78万元,占基本支出3355.00万元的的78.89%,日常公用经费70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1%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共计127.87万元,比年初预算160.52万元减少20.34%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8.95%,比年初预算76.12万元减少42.51%;公务接待费84.1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2%,比年初预算84.4万元减少0.34%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车辆保有量为11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8次,接待人数12136.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2381.23万元,占本年收入9548.75万元的24.94%,比上年减少21.25%;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381.23万元,占本年支出9526.14万元的25.00%,比上年减少21.25%,其中基本支出210.2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8.83%,项目支出2171.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91.17%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565.2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6.06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314.04万元,其中货物类135.68万元,服务类103元,工程类75.3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到了决算与帐面一致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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